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1月5日起至6月30日,全省开展“严格规范车容倡导文明出行”集中治理活动,车身喷广告、车牌乱装饰等有损车容行为将被严查。
本次行动重点治理三种行为,即: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在规定位置安装机动车统一号牌外私自加装其他个性化号牌、标识;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与广告影响安全驾驶,以及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机动车车尾喷涂或粘贴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的个性标识。
治理行动将以集市、零售商店附近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小型轿车、越野客车、面包车(用于运送货物)为重点车辆,以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与广告影响安全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为重点违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在规定位置安装机动车统一号牌外私自加装其他个性化号牌、标识,故意、蓄意遮挡原有机动车号牌的,要按照“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进行处罚;对不影响识别原有机动车号牌的,摘除个性车牌后予以放行(车队编队出行的除外)。
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与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对其进行教育,整改完毕后予以放行;对于影响安全驾驶的,要按照“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进行处罚。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要按照“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在机动车车尾喷涂、粘
贴个性标识,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对其进行教育,整改完毕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