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交警支队举行。
太原市 “限制摩托车发展”政策是从2001年9月开始实行的,太原警方通过实施划定摩托车禁行区域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道路密度的增加,原有的禁区范围已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太原形象,警方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提出进一步强化摩托车交通管理的工作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管理工作现状
1、车辆数量:
截止今年11月20日,太原市摩托车保有量为5738量,其中:轻便摩托车12辆、二轮摩托车5637辆、正三轮摩托车76辆、侧三轮摩托车25辆;参加年检的5496辆;今年新增2959辆。近三年来,我市摩托车保有量呈上升趋势,2016年摩托车保有量为1105辆、2017年为2779辆、2018年为5738辆,2017年比2016年增加151%、2018年比2017年增加106%,控制摩托车的发展已刻不容缓。
2、政策规定: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通告》(2001年8月23日发布)、《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对府东街、府西街和解放路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02年4月26日发布,同年5月15日开始执行)的规定,目前市区摩托车限行路段:迎泽大街(迎泽桥至火车站段)、府西街、府东街(漪汾桥至建设路段)、解放路(迎泽大街至府东街);“市区胜利街以南、学府街以北、滨河西路以东,建设路以西,禁止外地牌照摩托车行驶”。
3、2009年10月1日,经市政府同意,草拟并发布了《太原市公安局关于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禁行范围:在中心城区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在中心城区外围的国道、省道、快速路白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在小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政府所在地的主要街道,白天禁止摩托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