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德境内率先做出了新规,对机动车实行“严管”:自12月15日起,将依法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处罚。
针对部分机动车辆驾驶人在人行横道处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平泉市交警部门决定实施“严管”,目前他们已在该市市区道路所有路口及路段斑马线(人行横道)处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12月15日起,将依法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罚款50元,记3分。
工作人员总结了7种需要礼让行人的情形: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需减速慢行;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车辆必须让行;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交叉路口右转车辆;交叉路口左转车辆等。遇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一定要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再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