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本月9日至12月9日,符合条件的出租车驾驶员可前往各出租公司认领2016年的油补。
日前,太原市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的通知》。本次财政补贴对象为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016年1月至12月注册并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发放原则上坚持“谁支付动力消耗费用、谁享受补贴”。补贴以出租汽车为单位,享受财政补贴的出租汽车须为2016年正常营运的车辆,由车主和驾驶员共同领取,出租汽车公司按实际营运时间或里程合理分配,出租汽车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出租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月568.8元/车,全年正常运营期为12个月。剔除2016年度期间因办理车辆更新、交通事故等原因未能正常营运时间,按实际时间计算运营期,运营期为12个月的,补贴金额为6825.6元/车;运营期为11个月的,补贴金额为6256.80元/车;运营期为10个月的,补贴金额为5688元/车,以此类推。
本次发放由各出租汽车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发放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至12月9日,具体发放安排由各出租公司自行制定。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度未注册的驾驶员不享受本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