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专用反光膜质量缺陷,造成部分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破损、不易辨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从8月1日起至11月30日,集中召回2013年度出现反光膜破损问题的不合格机动车号牌并进行免费更换。对于收回的不合格号牌,公安交管部门将集中统一销毁,彻底消除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潜在隐患。
集中召回更换2013年度不合格号牌共分三个阶段。从8月1日至9月30日,各基层交警大队将会加大对不合格号牌更换工作的宣传告知,争取更多的驾驶员主动到交警部门更换号牌。与此同时,交警部门会对各自辖区内2013年度登记使用的机动车号牌进行全面排查汇总。路面执法交警在发现这类不合格号牌后,会向驾驶人或车主发放《更换机动车号牌告知单》,督促车主主动更换不合格号牌。
从10月1日至11月30日,路面交警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仍悬挂不合格号牌的,会当场收缴号牌,并出具《限期更换机动车号牌通知单》。这时,驾驶人或车主需要在15日限期内更换号牌。自12月1日起,对经宣传告知、限期更换阶段后仍悬挂不合格号牌或未悬挂号牌的车辆,各地交警部门将会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集中查处,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更换不合格号牌有两个渠道,驾驶人或车主既可以直接到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地址:太原市太榆路50号,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院内)现场免费更换新号牌,也可到车辆登记地交警支、大队车管所登记办理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或免费寄送新号牌。更换号牌需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和原号牌。在号牌更换期间,驾驶人可持机动车号牌更换通知单在省内道路行驶。
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号牌是一辆机动车最重要的身份特征,无论是遭遇道路交通事故还是识别交通违法,机动车号牌都是第一时间锁定嫌疑车辆的最
佳手段。因此,机动车号牌清晰、醒目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一个重要保护。2013年我省制发的这批机动车号牌,因车牌反光膜存在质量缺陷,使用中出现了反光膜破损、号牌表皮脱落,造成号牌不易辨认的结果。一些车主认为号牌掉漆并非自己的原因,而且还可以逃避“电子眼”的处罚,因此一直不肯主动更换新号牌。在此,交警部门希望提醒那些目前仍在使用“掉漆号牌”的车主,能够放弃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尽快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或者直接到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所免费更换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