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巩固整治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工作成效,确保交管局近期部署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和夏季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高速交警一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决定从6月10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的“全面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工作,要求各大队树立全支队一盘棋思想,
各大队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在总结前一阶段的片区整治经验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行动,在“两项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夏季和区域整治重点,强化路面行车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切实降低路面显见违法发生率、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根本目标,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为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的通行环境。
民警在整治行动中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提示卡,营造严查严控的整治氛围。
重点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倒车、逆行、违法停车、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记3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罚款200元、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记6分;因事故或故障临时停靠,但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按照规定距离放置警示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超速行驶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