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余额宝惹了谁 - 便民晨“曝”头条 - 联盟在线

顺风车余额宝惹了谁

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5-08-17 09:1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位浏览者

顺道捎人,收取油费。在一些城市风生水起的“滴滴顺风车”刚试水省城,就受到其客运办的警告提醒:“最好不要用,保持招手停车。出了事就麻烦了,那是非法营运。”

无独有偶,最近人们在使用微信红包时发现:突然出现200元的上限。据说,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将出台更加严厉的限制。

如果仅就现有法律规定来说,确实,“滴滴顺风车”或“互联网金融”似乎与此相悖,但就方便人们日常生活需要来看,两种行为却又是不可多得的典型的互联网创新,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站在‘互联网+’的风口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的实践版。

这就出现了一种不可解的死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创新与守法难以兼顾!但事实上,创新就是一种突破,是一种打破常规的变革。如果我们有关部门不是本着常变常新、与时俱进之思维,而是循规蹈矩、抱残守缺,甚至从部门垄断利益出发,兴高压态势:谁侵犯了我的一亩三分地,就对谁祭起权力之剑。那么,创新就会被绞杀,大众又何以创新?

当然,创新也未必全然是好事,但判断一个创新行为的好坏,绝不能仅用是否合法合规来衡量,更不能动辄以违法论处,我们曾经的“投机倒把罪”等不是早就成了历史的笑柄。因此,要看这种创新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大众需要、社会发展。因为我们正处在变革的时代,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道德也趋向多元化。“法律滞后”或“良性违法”的现象可以说只会不断增多,不会越来越少。

上述“滴滴顺风车”,连执法人员都对其便捷性予以认可:“那个是挺方便的,但我们还是不建议用。”人民网对“拼车”的调查也显示:在近6000名职场人士中,认为“拼车”中给予车主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互利互惠做法”的占到91%。再说余额宝,“除了能带给人们比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更高、更多样化的收益和回报外,其宝里的钱可以直接用于淘宝、天猫网购,还可以买火车票、付水电费,满足各种消费需求”。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因其更加贴近老百姓的生活模式,而受到热烈的追捧就是明证。

如果按照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解释,这是人类基于理性安排而作出的对自己或者社会有益的善举,这种善举就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如此,我们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网开一面”“且行且看”,或者在试行过程中调整规范,使之既符合大众需求、社会发展,又能趋利避害、减少风险,更加安全、高效,岂不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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