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山西省导游协会正式成立,这样的省级导游协会在全国屈指可数。很难引起外界关注的事情,在导游马晓军看来却分量极重:“17年的经历让我感觉到,松散的现状确实让导游缺乏归属感。协会的成立,让导游感觉有了‘家’,而‘家长’会在业务培训、行业自律、监管维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导游员脱离旅行社成为专职导游、兼职导游和社会导游。目前,全省多数旅行社降低成本不“养”导游,而是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聘用,很多导游因此没有基本工资和其他福利,也就出现了以牺牲导游劳动报酬为代价的“零负团”“低价游”现象。同时,旅行社对聘用导游缺乏约束力,一旦发生游客投诉,也拿不出有效的制裁措施。
导游是旅游接待工作的主体,已成为旅游业中最有代表性的从业人员。我省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一大批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的优秀导游,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一套适应导游队伍发展要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制度、体制和机制,特别要注重薪酬制度、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内容。
“协会的成立是我省旅游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旅游管理部门将逐步把部分政府职能转向旅游行业协会,实行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省导游协会会长王雁平说,导游协会不仅要起到监督作用,更是导游自己的家。
截至目前,全省持证导游2.24万人,分别隶属于旅行社和注册在全省的8家导游服务机构。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62万人,外语导游1400人,而社会导游占总量的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