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在临汾蒲县采访时发现,街边经过的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几乎都戴着写有“驾驶摩托车、有牌证、带头盔”“驾驶摩托车、靠右行、限两人”等安全提示语的安全头盔。这成了县城道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经过向摩托人驾驶张先生了解,记者得知,他戴的交通安全头盔不用花钱,只要在村口的交通安全劝导站做个简单登记,就能免费领取使用,用完及时归还就好。
据有关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交通参与者伤亡占较大比例,其中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为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2015年,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将摩托车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纳入全市交管工作大工程之一,要求全市公安交警抓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首先从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做起。
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依托政府主导、部门推进、齐抓共管工作理念,创新性地推出政府、企业出资购买摩托车安全头盔,驾驶员免费使用的“共享安全头盔”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模式。首批5000顶安全头盔已全部投放到村口交通安全劝导站,由劝导员管理。摩托车驾驶员与乘坐人需要领取头盔时,只要进行简单登记即可。“共享安全头盔”得到了摩托车驾驶人的普遍认可和倾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蒲县已经有超过85%的摩托车驾驶人开始佩戴安全头盔。
为有效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全面强化“两无”车辆管理,蒲县县委还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名义在全县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两无”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规定:在蒲县辖区加油站禁止为“两无”摩托车加油,各摩托车销售点在在销售摩托车时,要开具销售发票,代办摩托车牌照业务,并赠送安全头盔。违犯规定者,经调查属实,通报批评、暂扣营业执照、责令其停业整顿。